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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运营服务规范和数字资源质量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运营服务规范和数字资源质量规范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4〕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成果转化,我部对2020年9月印发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资源运营服务规范(试行)》进行修订,形成《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运营服务规范》和《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数字资源质量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各地可在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征集遴选等工作中结合实际参考使用。使用中如遇问题或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联系。

联 系 人:钱春兰、李爽

联系电话:(010)84661063、84661066

附件:

1. 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运营服务规范

2.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数字资源质量规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4年5月19日

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运营服务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给出了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在基本要求、培训管理、学习服务、运营管理方面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线上平台遴选、运营、管理和分类分级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081—2008 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管理实用规则

GB/T 26997—2011 非正规教育与培训的学习服务 术语

GB/T 29358—2012 非正规教育与培训的学习服务质量要求 职业培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人社厅发〔2019〕37号)

3平台关键要素及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运营机构

平台运营机构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平台运营机构具有相应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的营业执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ICP(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且主办单位与平台运营机构一致。

平台运营机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平台正常稳定运营二年以上(以ICP首次备案审核通过时间为准,省内自建平台另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境内。

平台运营机构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承担对服务对象交易安全、隐私保护等合法权益的基础责任。

3.1.2基础设施

平台的服务器负载、网络带宽、并发数满足在线学习者人数及学习需求。

平台支持电脑端、移动设备端。电脑端支持主流浏览器,对浏览器版本兼容性好;移动设备端支持主流操作系统,兼容性好。

平台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设置、防病毒软件安装、访问日志留存、平台数据多机备份、服务器密码管理、平台权限管理、个人身份信息数据加密及导出脱敏、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等。

3.2培训管理

3.2.1用户核验

平台对服务对象进行实名认证。对机构实名认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电话等。对学习者认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电子社保卡号码、手机号码、居民身份证照片、头像相片等。

平台具备安全、便捷的用户身份核验技术,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人脸识别认证、电信运营商手机实名认证、电子社保卡实名认证等方式,在用户注册、学习、考试等环节对用户身份进行核验。支持学习者使用以电子社保卡为载体的职业培训券。

3.2.2培训项目

培训项目根据培训对象、国家职业分类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

培训项目发布支持根据相关标准规范中要求的知识点和技能点进行课程内容编排。相关标准规范包括国家职业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企业岗位规范等。

培训项目发布支持多种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视频、音频、图文、文档、自测、互动式课件、虚拟仿真等。

3.2.3培训过程

培训过程支持直播、录播、课件、在线研讨、互动交流等多种培训形式。

培训过程支持学习者自主学习、模拟实操、测试、协作等多种培训组织形式。

培训过程支持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学习者推送培训安排及答疑。

3.2.4质量与安全管理

平台具有人脸识别、即时互动、禁止同一账号同时多端口登录、禁止多页面非前台播放课程等质量管控功能,防止刷课、挂课、替课、刷考、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培训过程真实、有效。

平台支持培训机构、企业用人单位对培训班级、学习者的考勤、学习、测试等数据进行记录、查询、统计分析,支持对培训项目数字资源的使用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

平台支持监管机构对培训机构、企业用人单位开展的培训项目数据进行查询、调取、统计分析。

3.3学习服务

3.3.1学习功能

平台支持对学习者学习过程进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开始时间、学习时长、作业和测试。

平台支持按课程和学习者分别统计累计学习时长、每日学习时长、平均学习时长、指定时间段内学习时长、按每日/周/月统计学习时长变化等。

平台支持统计学习者参加课程总数量、完成课程数量、课程开始后退出的课程数量、课程未开始时退出的课程数量、未退出且未完成课程数量等。

平台支持对学习者进行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并记录评价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测试的结果,时长,错题分布,测试行为规范的信息。

平台支持生成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学习者学习档案

平台为学习者提供在平台学习活动中形成的学习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学习过程、学习结果。

3.3.2学习支持

平台支持学习者查看学习进度,包括已完成课程、参与度等信息。

平台为学习者提供个性化的学习建议和反馈,以帮助学习者提高学习效果。

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所学习课程的基本信息和学习指南,方便学习者制定学习计划。

平台为学习者提供平台使用说明,指导学习者使用学习平台,及时解决学习活动与服务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3.4运营管理

3.4.1平台运维

平台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配备人数适宜、结构合理的运维团队,成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运维服务团队及时发现和解决平台系统运行问题,降低故障发生的概率,确保业务的连续性。

3.4.2客户服务

平台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配备人数适宜、结构合理的客服团队,成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平台提供电话、网络投诉渠道并保证渠道畅通,及时处理客户反馈问题,并建立沟通管理机制,明确反馈时限,按时答复、安排处理服务对象诉求。

平台具有常见问题清单、投诉反馈的渠道、问题处理流程及操作记录。

平台建立平台服务评价管理机制,常态化接受服务评价,评价形式包括学习者评价、企业评价、培训机构评价和自我评价等。

3.4.3平台管理

平台运营机构内设部门组织结构科学、职责明确、人员配置合理,有完善可行的员工管理制度。

平台运营机构建立平台服务监督机制。设置服务公示版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依据、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投诉渠道。实施内部监督和审核,同时接受外部监督,设置监督意见反馈表,会议审核记录等,根据监督和审核结果,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平台运营机构根据服务评价制定整改措施,进行优化和改进;注重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服务效能的提升。

4平台类别及分类规则

平台的类别可从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培训管理等角度划分。

根据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的特点,可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进行分类。如:面向培训机构提供服务的平台、面向企业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平台、直接面向学习者提供培训服务的平台。可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选择相应规范指标用于不同类别平台的规范要求。

附件: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运营服务质量评估表(参考)

说明:平台运营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由三级指标及其内容要求构成。评估指标体系设有4项一级指标,分别为基本要求、培训管理、学习服务、运营管理,二级指标11项和三级指标31项。评估总分为100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分数梯度的方法划分平台等级。各地开展平台遴选、评估时可参考以上评分规则,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指标分数权重。

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数字资源质量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给出了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数字资源(以下简称“资源”)建设与服务过程中的资源目标、资源构成、资源内容、服务团队方面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数字资源的遴选和分类分级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38377—2019 新闻出版 知识服务 知识资源建设与服务基础术语

GB/T24620—2009 服务标准制定导则 考虑消费者需求

3资源关键要素及要求

3.1资源目标

3.1.1适用对象

资源适用对象根据不同学习者的学习需求进行分类,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在校生、企业职工、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

对学习者学习此资源需要具备的前置条件及要求进行说明。

3.1.2资源分类

资源按照培训适用的领域进行分类,分类包括但不限于:通用素质类、职业技能类、专项职业能力类、创新创业类

3.1.3适用标准

资源开发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职业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企业岗位规范。

3.1.4资源应用

资源按照标准规范中知识点和技能点的要求组织开发建设,支持面向不同学习者灵活组织培训课程

资源采用通用格式与标准,具有兼容性,保证学习者能够使用主流浏览器与通用播放软件进行学习。

3.2资源构成

3.2.1课程

课程类资源包括资源介绍、培训大纲、资源主体文件、培训指导说明等内容。

资源介绍包括资源名称、总学时、适用学习对象及主要学习内容、培训项目特点、培训方式及组织形式等内容。

培训大纲包括培训大纲说明、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结构与教学建议、培训时长、培训评价等内容。

资源主体文件包括文本、图形/图像、音频、视频、动画、3D、交互式课件、仿真模拟、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多媒体文件。

培训指导说明包括培训思路和方法、培训方式和素材应用、培训任务解析、培训建议、培训效果检测等,结合培训内容结构展开。

3.2.2素材

资源素材包括素材清单、素材文件等内容。

素材清单对素材的类别、格式、数量、对应的培训大纲进行说明。

素材文件的设计和开发针对培养相关职业(岗位)的能力所需的培训重点、难点选择适合的表现形式,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形/图像、音频、视频、动画。

3.3资源内容

3.3.1内容质量

培训场景的设计与培训目标相匹配。除多媒体课堂讲授外,可利用软件操作录屏、实物操作录像、工作场景录像、交互式业务仿真、虚拟现实等实景实操类形式,为不同需求的培训对象,提供个性化的课程,促进培训目标的达成。

资源教学环节为培训对象提供符合能力提升规律的教与学的安排,除回顾、导学、讲授等普通教学环节外,根据培训需求安排演示、操作示范、案例分析、提问、练习等引导类教学环节。

参与资源录制的教师着装得体、精神饱满、态度认真、语音标准、语速得当、表达准确、节奏适度。

资源内容符合国家职业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企业岗位规范等要求,知识点、技能点与相应规范标准内容对应。

3.3.2内容安全

资源内容所使用的素材,如图片、视频、肖像、字体、配乐等资源需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或版权方的授权使用证明,不得使用未授权的素材资源。

资源内容具有严格的审校过程,资源中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内容。

3.4服务团队

3.4.1开发团队

具有资源开发的管理与评价制度,以及与资源开发内容相适应的资源开发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

建立资源评价反馈机制,包括学习者评价问卷、企业用人单位评价问卷、自我评价表等文档资源。常态化接受各方评价,评价形式包括学习者评价、企业评价、自我评价等。

根据资源评价制定整改措施,进行优化和改进;注重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服务效能的提升,持续提高资源质量。

3.4.2师资团队

建立师资管理机制,对师资资质及背景、工作职责分工、行为规范、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规范。

具有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师资管理规章制度、师资名单、师资资质档案、师资工作规范、师资工作安排表、师资工作记录、师资考核评价表等。

根据资源建设规模及复杂程度,配备人数适宜、结构合理的师资团队。团队人员具有相关师资任职资格。

3.4.3在线学习服务团队

资源的在线学习服务团队为培训对象使用资源提供学习咨询、问题解答、投诉反馈等服务。

建立在线学习服务工作机制,对工作职责分工、行为要求、工作评价等方面进行规范。

具有学习支持记录、学习支持岗位考核评价表等。

根据培训对象的人数,配备人数适宜、结构合理的在线学习服务团队。在线学习服务团队人员具有在线学习服务师任职资格。

4资源类别及分类规则

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数字资源按照资源构成可分为课程和素材。

按照资源格式可以分为:文本类、图形/图像类、音频类、视频类、动画类、交互类、仿真模拟等类别。

按照培训适用的领域可分为:通用素质类、职业技能类、专项职业能力类、创新创业类资源。

按照培训项目的内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根据职业工种进行分类。

附件: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数字资源质量评估表(参考)

说明:数字资源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由三级指标及其内容要求构成。评估指标体系设有4项一级指标,分别为资源目标、资源构成、资源内容、服务团队,二级指标11项,三级指标20项。评估总分为100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分数梯度的方法划分数字资源等级。各地开展数字资源遴选、评估时可参考以上评分规则,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指标分数权重。

素材源自人社部,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附件1: 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运营服务规范

附件2: 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数字资源质量规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