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 (试行)
为在全国技工院校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现制定《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培训标准》)。《培训标准》规定了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的培训目标、培训课程、培训考核等,是开展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工作的基本依据。
一、培训目标
(一)总体目标
依据《〈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技术规程》等技术文件,聚焦课程设计、教学实施、资源建设和课程考核等核心工作模块,培训和提升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的课程标准转化与考核设计、学习任务分析与策划、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师指导与示范等专业能力。
(二)层级目标
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由低到高分三级开展,各级别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的目标如下。
三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通过培训,使参训教师胜任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实施、考核实施、教学场所使用管理等工作任务,达到胜任课程教学和考核实施的能力水平。
二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通过培训,使参训教师胜任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分析与策划、考核设计、教学资源开发和示范课设计与实施等工作任务,达到胜任学习任务教学、考核设计分析和资源开发、教学示范的能力水平。
一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通过培训,使参训教师胜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转化、考核方案设计和教师教学工作指导等工作任务,达到胜任课程设计和教师指导的能力水平。
二、培训安排
各级别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应根据本级别的培训目标和培训要求进行合理设计,且培训课程、学习任务和学时的有关安排应不低于下表标准。
表1 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安排
三、培训课程标准(培训大纲)
(一)《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实施》培训课程标准
(二)《工学一体化课程考核实施》培训课程标准
(三)《教学场所使用管理》培训课程标准
(四)《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分析与策划》培训课程标准
(五)《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考核设计》培训课程标准
(六)《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教学资源开发》培训课程标准
(七)《工学一体化示范课设计与实施》培训课程标准
(八)《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转化与设计》培训课程标准
(九)《工学一体化课程考核方案设计》培训课程标准
(十)《工学一体化教师教学工作指导》培训课程标准
四、培训实施
(一)培训对象
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以技工院校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一线专业教师为培训对象。同时,参加各级别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的技工院校教师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三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参训教师:具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并达到所承担工学一体化课程学习任务所需专业技能水平。
二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参训教师:通过三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满1年且具有1年及以上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经验。
一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参训教师:具有高级职称,通过二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满1年且具有2年及以上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经验。
(二)培训组织
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以下简称研修中心)和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具体组织实施。
研修中心和培训基地应依据本标准、相关管理指南及技术规程完成教师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培训计划、选择授课师资、制定培训方案、培训需求分析、组织教师培训、组织培训考核、进行全过程监督评估等。
(三)培训师资
经培训和选拔产生的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以下简称骨干教师)担任培训师资。骨干教师应依据本标准、相关管理指南和技术规程协助研修中心和培训基地完成教师培训的授课和考核等任务。
(四)培训形式
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倡导任务导向的教学组织,采用小班教学,人数建议为18-30人。应坚持理论、实践相融合的培训理念,通过分组讨论、案例解析、翻转课堂等培训方法,引导参训教师围绕学习任务进行自主学习和协作行动,形成学习成果并能应用于教学实践。
(五)培训资源
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以《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作为核心资源,研修中心和培训基地可依据本标准、相关管理指南和技术规程选用相关专业教材等作为补充资源。
五、培训考核
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考核包括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部分,过程性考核合格的参训教师方可参与终结性考核。其中过程性考核以学习成果考察方式进行,终结性考核以说课或答辩方式进行,各级别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的具体考核内容如下表。
在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三个阶段中,面向部级工学一体化模式建设专业的教师:
1.参与过汽车维修等17个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开发,或参与过部教材办组织的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专业教材开发,或参与过本标准和《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开发的教师,可直接参加一级教师培训;
2.参与过第一、二、三批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并承担教学工作,或参与过《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或参加过全国技工院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教师,可直接参加二级教师培训。
表3 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考核内容表
(一)过程性考核
在过程性考核中,参训教师需在骨干教师指导下完成本培训级别要求的学习成果,并由骨干教师进行评分。60分及以上视为过程性考核合格,可参与终结性考核;低于60分,可向研修中心或培训基地申请重考一次,二次提交的学习成果评分仍低于60分的,视为过程性考核不合格。
(二)终结性考核
在终结性考核中,参训教师需按照本培训级别要求进行课前说课或学习成果答辩,并由骨干教师评分。60分及以上视为终结性考核合格;低于60分,可向研修中心或培训基地申请重考一次,二次说课或答辩仍低于60分的,视为终结性考核不合格。
(三)培训结果评定
参训教师过程性和终结性考核评定均合格的,可视为考核通过。研修中心和培训基地应向考核通过的参训教师发放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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